驻国资委纪检组学习贯彻国企党建 工作会议精神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
20161104
10月18日下午,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会,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金权指出,国企党建工作会是里程碑式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当前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深刻阐述,既高瞻远瞩又很接地气,是搞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想武器和工作武器,是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江金权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刻理解讲话提出的“重大论断、重大举措、重要要求、重大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
关于举办2016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的通知
20161104
国资厅规划〔2016〕725号 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推进中央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我委决定启动2016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是搭建开放协同的创新平台,汇聚中央企业和社会创新资源,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推动技术与资本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全社会创新创业。 二、大赛主题为“众智央企,创领未来”。 三、大赛征集方向为网络安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无人系统、物联网与新型智慧城市。 四、大赛参赛范围以中央企业为重点,面向全社会。……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 正局级专职监事王克勤接受组织调查
20161104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17办事处主任、正局级专职监事王克勤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传达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016110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刚刚闭幕,10月28日上午,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坚决拥护、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江金权同志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进一步丰富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
黄淑和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1月4日)
20141125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回顾九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目标所取得的成效,部署今后五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国资委将这次会议作为指导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张毅主任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中央企业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围绕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顺利实现 三年来,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 “ 完……
张毅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作出批示
20141125
11 月 3 日,国资委主任、国资委党委书记张毅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作出批示。张毅在批示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依法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法治央企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十年来,中央企业为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发展需要,连续实施了法制工作三个 “ 三年目标 ” ,普遍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管理逐步融入到了企业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投资贸易、科技创新等业务,为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张毅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中央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制工作新的……
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
20140610
答: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缺陷,当事人一方享有撤销权,可行使撤销权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三个: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如何处理因变更权或撤销权的行使而有所不同:一、如果当事人行使了变更权,则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应当履行变更后的合同;二、如果当事人行使了撤销权,则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即为有效。
公司的工会有何职权?公司如何实行民主管理?
20140610
答:根据《公司法》第 18 条的规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债权人对欠款的由来负举证责任
20140610
【案情】 原告王某之女王丽与被告杨某系恋人,曾订立婚约。 2013 年 5 月,双方因故解除婚约,并因此发生打斗,被告杨某被公安局拘留 15 日。同年 7 月 3 日,原告王某持欠条一张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立即偿付欠款 10 万 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 7 万 元和合伙经营利润 3 万 元)。该欠条是内容为 “ 欠条 : 杨某欠王某 10 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2013 年 2 月 24 日杨某书 ” 。关于案涉欠条的形成过程,原告王某前后陈述矛盾,原告解释为因欠款事由多种且发生在 2011 年至今,故记忆不清。被告杨某认可欠条系其出具,但主张 “ 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40610
国科发计〔 2014 〕 148 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 “ 支撑计划 ” )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请各有关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推荐数额不限。推荐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 5. 经科技部批准试点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项目申报 1.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公司章程对谁有约束力?
20140610
答:根据《公司法》第 11 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40509
国办发〔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提质增效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农兽药残留国家标准。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推进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140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1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4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201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查、处……
有关遗产继承法律知识问答
20100524
1. 继承方式多,谁的效力高?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 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 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 2 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 4 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20100524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 一、关于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关于个人特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
诉讼时效和期限
20100524
一、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指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除斥期间经过所发生的法律后果是权利消灭。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没有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各种财产性质的请求权。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法律、法规对索赔时间和对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别诉讼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61226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61226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3年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20161226
中国轻工业集团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